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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非煤矿山企业签订矿山企业遇险情及时撤人承诺书

日期:2023-04-26 13:58 来源: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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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市部署,近日,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非煤矿山企业签订矿山企业遇险情及时撤人承诺书。

《承诺书》明确,露天采场、排土场边坡出现滑坡或者坍塌迹象时,应立即停止受影响区域的生产作业,撤出相关人员和设备,采取安全措施,露天矿山遇到特殊天气、状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区域设备和人员;地下矿山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领导组织全矿井工作人员全部撤出;采掘工作面或者其他地点发现有透水征兆时,立即停止作业,现场的区、队、班组长组织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当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威胁矿井安全时,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尾矿库出现坝体严重管涌、流土现象,严重裂缝、坍塌和滑动迹象,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不足,调洪库容严重不足,排水井显著倾斜、有倒塌迹象,排洪系统不能排水或排水能力急剧降低,干式堆存尾矿含水量过大和其他危及尾矿库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停产,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编辑:孙莹莹 校对:闫玉瑞 审核:范珊珊)

责任编辑:孙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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