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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清底行动”

日期:2023-08-28 20:16 来源:绥化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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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连日来,绥化市安委办以“四不两直”方式,围绕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校园、体育场馆、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13个重点行业领域,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清底行动”。

排查期间,各县(市、区)成立检查组1726个,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成立检查组545个,采取常态化检查、现场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分别深入到各地、各单位开展全覆盖、地毯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督查检查中,坚持“严”字当头,将严格排查整改、严格执法查处、严格督查督办贯穿排查整治全过程。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严格落实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督促企业整改到位。此外,在排查风险隐患的同时,配备专业力量对应急预案进行检查和推演,确保各项预案反应快、运转灵、发力准、效果好,进一步提升发现风险和解决隐患的能力。

在风险隐患排查过程中,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聘请安全专家参与隐患排查,全程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指导企业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绥化市安委办还编印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为开展检查工作提供重要指南和参考,并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以任务分解表、督导检查清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任务,以“日报制”开展督导督查,确保“清底行动”见行见效。

据统计,此次“清底行动”共排查风险隐患5219处,目前隐患整改率已达90%。(编辑:曹溪雯 校对:闫玉瑞 审核:范珊珊)

责任编辑:曹溪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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