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2024-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公告
日期:2025-03-25 16:49
来源: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字体:
大中小】
为进一步规范冬春救助工作流程和资金管理,按照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应急〔2023〕6号)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现将我省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布如下:
一、资金来源
分配资金688万元,全部来源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二、分配情况
哈尔滨市610万元;齐齐哈尔市10万元;牡丹江市68万元。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3月25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