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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一季度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04-11 16:41 来源: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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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应急办发〔202566

各市(地)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执法计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各地能够按照分类分级执法以及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准确划分重点和一般监管企业,结合本地区执法工作实际,科学编制2025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履行审批报备程序。全省市级共纳入监督检查计划企业516家,其中,重点企业240家、一般企业276家。一季度,各地优化执法检查方式,广泛开展联合检查,共检查完成计划82家、总体完成率15.9%。七台河市局30家计划企业已检查完成10家,完成率33%;绥化市局67家计划企业已检查完成17家,完成率25.4%。

(二)行政执法情况。一季度,各地在创建良好营商环境工作基础上,持续增强执法检查质效,严密排查隐患,依法严格实施行政处罚,着力推动形成全民重视安全生产氛围。全省共开展执法检查1703次,发现隐患问题4906项、整改率85.8%,平均单次检查发现2.9项(见附件1)。2月3日至14日,省厅会同哈尔滨市局在直管行业领域开展护航亚冬“利剑行动”,共排查整治各类隐患问题595项。全省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9项、发现率1.6%,其中,佳木斯市集中查处一批工贸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法行为,查出6项重大事故隐患;双鸭山市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在一户地下矿山发现多项违法行为,查出5项重大事故隐患;七台河市紧盯危化品经营、粉尘涉爆重点行业领域,发现重大事故隐患4项。

(三)立案处罚情况。一季度,各地对违法行为依法立案200起、简易处罚21起,立案查处率15%、同比提高4.2个百分点,共处罚款282.1万元、平均单起处罚1.28万元。其中,绥化市开展成品油销售、烟花爆竹专项排查,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49起、罚款48.8万元;齐齐哈尔市共实施行政处罚48起、罚款47.3万元,针对轻微违法行为应用简易处罚程序14起;哈尔滨市强化工贸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共实施行政处罚32起、57.3万元。实施行政处罚超过5起的单位有,哈尔滨双城市(17起),齐齐哈尔建华区(16起),绥化海伦市(10起),齐齐哈尔泰来县(9起)、绥化肇东市(9起),齐齐哈尔龙江县(8起),佳木斯郊区(6起)、大庆肇源县(6起)、绥化北林区(6起)。

(四)典型案例报送和优秀执法公示情况。一季度,全省应报送合格典型执法案例166个、实际报送62个,完成率37.3%。完成季度报送任务的有16家单位,其中,报送4个案例的有双鸭山市尖山区,黑河五大连池市,绥化安达市、海伦市;报送3个案例的有佳木斯市郊区、大庆市肇州县、鸡西市滴道区。齐齐哈尔、佳木斯、七台河、鹤岗、黑河、绥化等6个市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均公示3例优秀执法案例。

(五)“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情况。一季度,各地持续更新完善监管企业信息,删除重复企业38家,新增录入企业1274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56家、危化企业202家、烟花爆竹企业252家、工贸企业505家以及其他企业259家。经统计,一季度实际线上执法次数1784次、统计司行政执法统计系统报送执法次数7398次,平均线上执法办案率24.1%。其中,齐齐哈尔市线上执法办案率44.2%、大兴安岭地区线上执法办案率38.9%、双鸭山市线上执法办案率38.6%。

二、主要问题

(一)重点工作推进滞后。从系统层面看,市级监督检查计划总体完成率偏低,11个市(地)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低于25%,黑河、齐齐哈尔市监督检查计划还未实施。典型执法案例一季度任务完成的单位较少,有99个单位未完成报送任务,其中79个单位合格案例“零”报送(见附件2)。“以案释法”活动开展不及时,经催促,仍有7个市(地)未及时公示优秀执法案例。个别“以案释法”案例存在案例不典型、法律法规适用不准确、未严格校对文字等问题。

(二)执法检查力度弱化。个别单位不能正确理解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关系,工作主动意识不强,全省执法检查次数同比减少631次、28.2%,发现隐患问题同比减少4375项、47.1%,鹤岗市、大兴安岭地区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实施行政处罚次数同比减少31次、12.3%,执法力度有所减弱,部分市(地)行政处罚次数偏少,鹤岗市0次、大兴安岭地区1次、伊春市2次。

(三)系统应用效果不佳。经统计,“互联网+执法”系统内我省执法数据(实际执法次数)与应急管理部行政执法统计系统数据(报送执法次数)差别较大,全省实际执法次数1703次,报送执法次数7398次,核算线上执法办案率(1703次/7398次)为23%,鹤岗市(25次/321次)为7.8%,哈尔滨市(207次/1417次)为14.6%。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各地要全面落实《关于加强规范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开展实施意见宣贯和执法人员全员轮训,要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工作,激发执法主观能动性。要按规定进行执法公示,法治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7%。要严格按照“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加快推进我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

(二)转变工作作风,构建良好安全环境。各地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的紧密关系,积极探索“执法+服务”新模式,开展“说理式”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杜绝“以罚代管”。一方面,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重大违法、屡查屡犯、屡罚不改以及举报核实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依法采取“行刑衔接”“一案双罚”、联合惩戒、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严惩重处,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要控制执法检查次数,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对符合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使用包容审慎措施,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进行处理,推动企业良性发展。

(三)主动担当作为,加快推进工作任务。各地要科学部署全年重点工作,坚持以“利剑行动”为统领,以高效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为有力抓手,抢先抓早,细化各阶段任务,实施挂图作战,高效推进各项工作。要补齐“欠账”,及时完成典型案例报送、“以案释法”等工作,提高工作质量,避免出现因“突击完成”导致的质量差、错误多等问题。要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相关执法数据与统计司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同步,做好与营商等部门数据对接,避免“体外循环”。要推动直管行业领域企业于6月底前建立实施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强化企业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靶向精准执法,提升执法检查质效。各地要坚持以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合理分配执法力量和时间,紧盯涉粉爆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以及钢铁、铝加工、有色等企业一查到底,锚定“人、物、环、管”四类因素,做好大起底、大排查,将电(气)焊、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着力破解局部地区存在的执法“宽松软虚”和检查“走过场”现象,推动动态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五)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工作完成效果。各地要不断强化各项工作推动力度,切实加强一线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不得挤占和长期借用执法人员从事非执法工作,有效促进各项执法任务及时、高质量完成。下一步,省厅将充分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线上巡查,对重点工作滞后、执法质效不高、典型案例完成率低、“以案释法”活动不开展等地区进行全省通报,并采取示范执法方式加以推进。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盛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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