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日期:2025-06-13 14:21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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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安龙职业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申请,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等有关规定,经法定程序审查,本机关决定批准黑龙江安龙职业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延续,资质有效期:2025年6月12日至2030年6月11日。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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