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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日期:2026-03-25 18:55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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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应急公告〔202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决定自202641日起,将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复审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应急管理局,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鹤岗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和黑河市矿山安全管理局实施。

2026410时起省应急管理厅不再受理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复审业务申请,此前已受理事项将继续办结。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6325

责任编辑:孙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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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管理维护: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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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主办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承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34

备案序号:黑ICP备20001726号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1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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