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日期:2026-05-22 14:11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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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申请,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等有关规定,经法定程序审查,本机关决定批准大庆恒安评价检测有限公司专职技术负责人由“吴晓玲”变更为“于志伟”。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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