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解读
一、起草目的
进一步明确层级职责、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执法效能,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中不精准、不严格、不规范、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尤其是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必须要高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适应新时期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通知》(中办发〔2020〕35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21〕3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在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基础上,结合《黑龙江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突出了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要求,从8个方面提出了26项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健全执法体系方面。一是进一步细化省、市、县三级执法职责,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原则,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主要由市县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二是编制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明确执法事项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实施主体。三是全面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各地在具体实施中,要严格按照执法管辖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不得将日常监督管理权限与执法管辖权限混淆。四是加强执法统计分析和调度通报,制定并实行执法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强化执法统计分析和结果运用。
(二)在完善执法联动机制方面。一是建立完善内设机构和综合执法队伍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减少检查频次。二是加强层级间协调联动,确保上下联动、步调一致。三是加强跨区域执法协调,明确在查处非法违法行为需要其他地区协助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级部门进行协调。
(三)在完善执法制度方面。一是完善执法计划制度,与落实“五位一体”执法模式紧密结合,确保执法检查覆盖面和精准度。二是严格信用执法制度,制定以企业各类安全信用状况为基础,实行差异化执法。三是聚焦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分行业领域建立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并动态更新。四是聚焦规律性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根据季节、行业、规模等特点,加强重点时期、关键节点和敏感时段的监管执法。
(四)在坚持严格执法方面。一是严格执法处罚,强化执法检查闭环管理。二是密切行刑衔接,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三是加强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四是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安全生产、消防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五是提高办案质量,通过典型案例评选、反面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指导执法工作。
(五)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一是落实“三项制度”,完善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度措施。二是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办案公平公正。三是强化普法服务,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制度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六)在完善执法手段方面。一是建立完善企业安全基础电子台账并动态更新,完善线上线下执法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数据汇聚、拓展共享应用,拓展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及应用。三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全面使用省执法系统和手持终端应用。
(七)在建强执法队伍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党委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领导,每年定期专题研究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二是加强执法教育培训。坚持入职培训,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不少于2周的复训,强化理论学习和实操训练。三是加强专业力量建设。要求各地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参执法力量、执法制式服装、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配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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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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