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情况的通报
今年以来,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部署,全省先后组织开展了百日专项行动、“十查十治”、“五一”、“七一”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集中排查整治了大量事故隐患和问题,保持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1—7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66起、死亡255人、受伤312人、直接经济损失4989.67万元,同比减少404起、26人、433人、1422.77万元,分别下降52.5%、9.3%、58.1%和22.2%。其中,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39人,同比增加5起、20人,分别上升100.0%和105.3%;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专班运行情况。全省13个市(地)均按要求组建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有正式文件、有专职人员、有工作职责、有办公场所并挂牌、有专班制度。31个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省直部门只设立1名联络员,具体工作由业务处(室)负责协调落实。
(二)学习宣贯情况。全省共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22989场,参与53万多人次;利用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2599场,参与40万多人次。
(三)专项整治情况。2个专题专项整治情况。全省共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督导检查组138个,开展专项督导检查183次,检查单位725家,查出问题134项,制定措施15项。组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督导检查组204个,开展专项督导检查330次,检查单位1291家,督导问题362项。11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全省11个行业领域共检查单位84097家,查出各类隐患和问题344292项,其中隐患类275170项,问题类69122项。查出一般隐患275071项,已整改263129项,整改率95.7%;重大隐患99项,已整改54项,整改率54.50%。重大隐患整改率低于50%的行业领域3个:消防行业整改率39.4%,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行业整改率42.9%。重大隐患“0”报送行业领域2个: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市(地)专项整治情况。13个市(地)共检查单位78962家,查出各类隐患264423项,问题61485项。其中,查出一般隐患264346项,已整改254777项,整改率96.4%;重大隐患77项,已整改41项,整改率53.2%;重大隐患“0”报送的市(地)4个:佳木斯、大庆、黑河市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重大隐患整改率低于全省平均数的市(地)3个:齐齐哈尔市整改率为14.3%,伊春市整改率为41.7%,七台河市整改率为25%。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制度措施少于10项的市(地)6个:齐齐哈尔市2项,佳木斯市9项,大庆市5项,双鸭山市9项,七台河市1项,黑河市1项。
(四)信息报送情况。4至7月,各市(地)报送信息947条。其中:哈尔滨市86条、齐齐哈尔市34条、牡丹江市14条、佳木斯市68条、大庆市53条、鸡西市45条、双鸭山市1条、伊春市285条、七台河市11条、鹤岗市115条、黑河市60条、绥化市172条、大兴安岭地区3条。省自然资源厅、生态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文旅厅、粮食局、煤管局、黑龙江煤监局等部门未推送本行业领域工作动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引领。各地、各部门和企业要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穿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始终,统一到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重大工作部署上来,要把新安全发展理念宣贯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带头“讲安全”制度化、常态化;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学习培训要做到辖区行业全员全覆盖。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和集中攻坚有关要求,以“清单”为抓手,立足岗位管控风险,深入分析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安全责任传导落实到每一环节、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纳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总体规划统筹推进,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加大安全投入力度,跟踪督办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开展隐患“清零”攻坚,实行隐患闭环管理。
(三)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各地、各部门要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落实“两个根本”要求,统筹结合安全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四大”行动,综合发力,形成共振效应。一是严格遵循属地和“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层级、各行业、各领域增强抓好专项治理的紧迫意识和担当精神,真正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二是要抓住苗头性问题,深入分析隐患产生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总结归纳出制约我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三是要抓大不放小,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采取挂牌督形式限期整改;对一般隐患和问题也要建立工作台帐,坚决杜绝以罚代管、隐患久治不除、问题拖而不办的痼疾。四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要按照胡昌升省长提出的最严细的自查、最严厉的执法、最严格的督查、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标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公开曝光、失信惩戒等有效手段,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以整治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频次和力度,既要严防群死群伤等较大事故,也要杜绝零打碎敲小事故。
(四)强化宣传示范引领,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和企业都要在报、网、端、微等平台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扩大宣传声势,要充分挖掘典型经验,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座谈研讨等方式在全省推广。各市地要树立标杆,采取典型引路的方式,今年10月底前至少要召开1次现场推进会,总结经验、督促后进,推动本地区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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