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黑安办发〔2023〕59号
各市(地)安委会,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全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统称为“两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两项行动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着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全省两项行动取得了良好开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两项行动开展以来,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自查发现一般隐患23481个,已整改23047个,整改率99.7%,重大事故隐患99个,已整改41个,整改率41.4%;制定全员责任清单20267个,年度工作清单8134个,完善规章制度20559个,提取使用安全费用105240.5万元。全省派出督查检查组4414个,检查单位11516家,查出一般隐患17968个,已整改16805个,整改率93.5%,重大事故隐患97个,已整改52个,整改率53.6%。行政处罚508次,罚款1015.67万元,“一案双罚”25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4家,关闭取缔1家,曝光、约谈、联合惩戒149家,移送司法机关9人。
(二)主要特点。一是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许勤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省长梁惠玲主持召开省安委会第一、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对两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省安委会印发《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为65条具体措施;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12331”10项工作任务。13个市(地)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伊春市市委主要领导对两项行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省交通运输厅、住建厅、文旅厅、市场监管局、林草局等部门召开部署会议,省教育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等24个省直部门印发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强力推动两项行动。省工信厅、自然资源厅、教育厅、民政厅、农业农村厅、文旅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黑龙江海事局、省煤管局、民航黑龙江监管局、矿山监察局黑龙江局、省卫健委13个部门报送了月调度表,省文旅厅、煤管局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二是强化统筹。为进一步推动两项行动工作任务如期完成,省安委办成立了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清单管理;收集整理已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标准24部,编制“一图读懂: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一图读懂: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方案”供各地、各部门学习。13市(地)成立了工作专班,其中,伊春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牡丹江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两项行动。三是细化措施。省安委办印发《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健全完善、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车间、班组安全管理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牡丹江市安委办制定印发了《全市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方案》,充分发动各方力量深入查摆安全生产隐患。佳木斯市强化监督检查,市安委办联合市纪委监委聚焦发现和整治安全生产领域中责任、能力和作风问题。鸡西市制定“1册1汇编”(“1册”是指企业对标对表手册,“1汇编”参考资料汇编)为全市1351户企业发放使用,解决企业不会干,干不好问题。双鸭山市印发了《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形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明白纸,不断拧紧责任螺丝。黑河市及其各县区公布两项行动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不高,牡丹江、佳木斯、黑河市和大兴安岭地区企业未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负责人缺乏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向属地监管部门主动报备责任清单的数量与制定责任清单数量相比少了近3倍。
(二)发现问题能力水平有待加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抽查企业11516家,发现一般隐患17968个,重大事故隐患97个,平均每家企业只排查出一般隐患1.56个,每百家企业排查出重大隐患仅为0.8个,牡丹江、鸡西市和大兴安岭地区未查出重大事故隐患。
(三)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10个省直部门没有上报5月份调度表,13个市(地)虽全部报送了调度表,但哈尔滨、七台河、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未上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对专项行动信息直报系统不熟悉,填报标准不掌握,本地本部门上报汇总数据与单项内容存在偏差。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稳定需求迫切的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抓好两项行动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紧抓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实施,两项行动要覆盖属地行业所有企业,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二)切实提升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专家帮扶、精准执法等方式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组织抓好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高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的主动性。要落实“三个清单”。建立隐患清单,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事故隐患底数,确保把隐患找出来、管控住;明确责任清单,对各类事故隐患逐一进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到人、到岗,严把时间节点,持续跟踪督办,强化责任倒查,确保隐患销号不落空;落实整改清单,聚焦隐患闭环整改,建立隐患整改销账制度,逐项攻坚,切实解决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顽瘴痼疾。
(三)切实加强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两项行动相结合,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五带头”宣传活动,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要尽快确定两项行动标杆企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以面带全,推动两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在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集中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大舆论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发力。要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按照表格设计的标准和要素填写,注意填表的逻辑性、真实性和一致性,确保报送数据的有效性。7月3日前,各地要完成系统直报工作,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阶段工作情况、调度表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仁强;邮箱:zhuanbans@163.com;联系电话:18646205593。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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