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和使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黑安办发〔2024〕48号
各市(地)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安委办〔2024〕2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方面抓落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深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现就切实做好学习和使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意义
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体现,是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内容,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是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的有效措施,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力支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一系列形式丰富、行之有效的学习活动,增强运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主动性、自觉性,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入脑入心、落实落靠,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全面转型,实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二、切实学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一)开展全覆盖解读。国家层面制修订了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组织本行业领域专家学者,分行业领域、分批分期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题讲座,解析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内容、容易产生的危害后果以及整改达标要求。要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组织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全面系统学习,督促相关人员学深悟透,做到熟练掌握和运用。
(二)组织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学。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学习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执法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组织执法人员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原文逐条学习,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案卷评查等活动,着力提升学习效果,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都学懂、弄通、用准标准,防止因为“认知偏差”造成“落实误差”。要加强学用结合,把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指导帮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项。
(三)推动社会服务机构主动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督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熟悉业务涉及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组织制定专题培训方案。安全评价从业人员与其他技术人员要深入研读理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积极开展研究讨论,提高重大事故隐患辨识、排查能力。
(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五个必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主要负责人“每季一讲”必学内容,由主要负责人讲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的学习氛围。要纳入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必学内容,制定、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时,督促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员工、危险作业人员、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外包施工人员深入学习,提高重大事故隐患辨识、排查能力。要纳入“晨会”“例会”“交接班”等会议必学内容,企业班组或车间等生产经营一线,要重点学习相关判定内容,看紧盯牢容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重要工艺、重要环节、重要岗位。要纳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必学内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时,要注重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不落实的反面事故典型案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要纳入“安全生产月”必学内容,推动判定标准“上墙”,通过电子屏、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滚动宣传,促使从业人员触目可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真正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一)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中用好。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研究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明确排查的重点区域、场所、装置、岗位等以及相应的治理措施,并逐一明确排查责任人员,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治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在督导检查中用好。各级安委会要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统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有关部门的各类检查标准,推动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避免出现不同部门、不同专家整改意见互相矛盾的问题。要开展“说理式”执法检查,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和指导服务,防止一般化、简单化、“大呼隆”等形式主义督查检查,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以执法检查实效优化营商环境。
(三)在社会化服务中用好。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督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履行职责,在开展安全技术服务时主动向生产经营单位宣贯讲解所属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及时指出重大事故隐患,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要求。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学好用好判定标准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并对其技术服务实施抽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判定标准中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但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未排查发现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在建立重大隐患上报机制中用好。生产经营单位要将用好判定标准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其中,班组和从业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或生产经营单位不能自行处理的,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避免重大事故隐患漏管失控。
四、抓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使用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和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宣贯形式,坚持规范与支持并举、执法与服务并重,以更严作风、更实举措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到基层末梢和生产一线。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聚焦企业这个关键环节,坚持眼睛向下、向下、再向下,督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利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通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暗访检查等形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一线从业人员进行现场询问、现场测试,抽查学习掌握情况,检查标准落实成效。
(三)典型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发现、挖掘典型案例,积极打造和选树宣贯标杆企业,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坚持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班组长、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等安全生产关键人,开展以身说法,以点带面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贯彻实施。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2.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目录清单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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