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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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报送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发布和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8〕57号),省应急管理厅于2018年10月25日正式挂牌成立,将原省安全监管局的职责,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省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省民政厅的救灾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地质灾害防治、省水利厅的水旱灾害防治、省畜牧兽医局的草原防火、省林业厅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防汛抗旱、减灾、森林草原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整合,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2018年,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监管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3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省应急管理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重点做了5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组织机构,由厅主要领导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各位副厅长任副组长。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研究过问、听取汇报、作出部署,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做为建设“为民、务实、廉洁、高效”应急部门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2018年,厅领导班子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2次,提出具体意见要求4次。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次赴地市督查检查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都对政务公开工作做出指示、提出要求。二是落实责任。厅办公室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位置,认真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按职责下达工作任务,保证了我厅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省厅对各市(地)应急管理局目标责任制年度绩效考核,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对没有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地市,严格按考核方案“一票否决”。四是调整充实厅政务公开栏目。重新规划设计厅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健全完善了“公开指南、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财务信息、执法检查、事故及抢险救援、其他信息”等9个栏目,使政务公开分类栏目达到21个,涵盖了我厅的所有职能和重点工作,适应了政务公开工作发展的需要,可满足公众对我厅政务公开内容“可看”、“可查”、“可说”的要求,并与“黑龙江应急”微平台关联。五是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提高各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驾驭事故舆情能力,按月发布事故信息,每季度在黑龙江日报发布事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公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二)加大监督指导力度,指导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我们把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培训力度,切实履行行业牵头部门监督指导责任。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和机关流程再造工作,制定修订了厅《政府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政务公开责任,细化了公开内容,明确了公开的形式、发布、审核、管理等工作要求,推动政务公开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由厅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带队,深入检查和指导重点地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局)网站及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情况,本部门“职权目录”编制及公开情况,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公开情况,全系统政务公开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情况等,切实推动了重点工作落实。三是加强培训。从2014年起,我厅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基层安全监察员教育培训内容,每期培训班都安排政务公开课,并作为结业考试的重点。目前,我厅通过安全监察员培训班,共培训各地市、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人员近3000人,占全省专职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总数的95%以上,进一步普及和宣传了政务公开政策和法规知识,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国务院392号令、原国家安监总局56号令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要求,省应急管理厅2018年及时有效公开了以下事项:
一是加强网络信息报送与发布工作。全年发布新闻稿件188篇,公文公告395篇,地市快讯4761篇;在中省直各厅局中信息报送量排名第一,采用量排名第二;网站首页新增专题专栏7个。完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等4项专题报道。
二是加大新媒体公开力度。省应急管理厅微信群共刊发信息152期、200余条,微信公众号发布253条,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推出“浏一浏,选出你心中最具人气的6.16活动城市”投票活动,100余万人参与。
三是通过媒体和网络及时公开我省应急管理重大政策、省安全监管局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和2017年部门决算、2018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重大工作部署和活动、执法检查及行政处罚、事故查处及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等情况。
四是通过省厅网站和发布公告、通报等形式,及时公开二、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和资质审批情况、被培训人员的资格审批和办证情况;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资质考核及审批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件38份。截止12月底,在《黑龙江日报》等省主流媒体分4次公开曝光了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问题企业公告,共曝光违法违规企业26家,极大震慑了非法违法行为,促进了隐患问题整改。
五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省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监管局)各类文件224份,其中法律法规1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类27份、其他行政权力类5份、部门文件86份、重点工作57份、其他信息9份、其他领域39份。
六是积极推进网上审批,进一步加大重大事项公开和举报查处力度。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所有审批事项一律纳入全省电子政务平台审批,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按照“一把手走流程”要求,厅长赵中超先后两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亲自以企业身份“跑流程”,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对6项审批事项细化拆分38个办事项,减少要件31个,简化环节22个,压缩时限近50%,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审批管理标准化、服务精准化、工作便民化。通过网上提交材料、取消部分事项现场核查环节、加快专家审查速度等方式,将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等审批事项规定66种具体情形的审批时限,由原36个工作日分类压缩到9至21个工作日,平均办理时限为16.8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压缩6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由原36个工作日压缩到20至26个工作日,平均24个工作日,比法定45个工作日的时限压缩47%;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压缩到12至16个工作日,比法定20个工作日时限压缩27%。开展大比武大练兵大培训。编制业务知识手册和基本业务知识1000题,推行“基本理论+”“周测试、月考核”制度,按月通报干部大练兵情况,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七是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公开。2018年,我厅共召开厅务(局务)会议、厅长(局长)专题会议17次,研究批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企业行政许可(延期换证)254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的要求,都通过网站和媒体主动公开以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八是充分发挥有奖举报电话作用。向全社会公开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0451—12350),借助社会力量及时发现并严查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隐患问题。全年共受理举报案件6件,其中非法违法类2件,瞒报事故类1件,安全隐患类3件,经核查均不属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厅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及厅网站共接到依申请公开14条,其中依申请公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4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2条,其他4条。这些依申请公开事项分为2类,一是已下放的行政许可,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二是非我局管辖事项,如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对此,我厅一是对已下放许可事项,全部按规定时限告知其向颁证相关地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二是对非我局管辖事项,及时告知申请人向有权部门提出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厅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厅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我局实际发生政务公开费用19.7万元。
(六)加大事故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如实公布事故情况
一是每季度在《黑龙江日报》公开全省各地市、省直管县(市)和有关部门等19个事故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年度控制考核指标进度执行情况,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各地、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动态。二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开全省以及煤矿、道路交通、工商贸、火灾、铁路、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情况,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三是每月通报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直报系统录入事故情况,主动向全社会公开。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公开一次死亡10—29人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煤矿事故除外)。8月25日,哈尔滨市松北区北龙汤泉休闲酒店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导致20人死亡。按规定,这起起事故由原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调查处理并公开。截止到2018年12月底,事故调查处理未结案。2019年1月31日,经省政府批复结案后,我厅即在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存在问题及2019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厅在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需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没有专职工作人员,面对日益繁重的政务公开工作感到压力越来越大,一些事项公开不够及时,个别工作衔接不到位。三是对基层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力度有待强化,对基层普遍存在的问题了解不及时,指导不到位,研究解决力度不够。
四、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厅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打造“阳光应急”。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定期指导和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拓展完善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将新转隶的防灾减灾救灾等新职能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硬件建设,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配齐相关设备设施。三是在省政府网站、厅网站和机关办公电子大屏幕上及时公开完善有关工作信息,为提高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四是充分发挥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作用,即时公开重大事项,使机关各项工作均在“阳光”下运行,更全面、更自觉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五是切实履行行业牵头部门责任,指导和督促各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抓紧解决存在问题。六是抓住机构改革契机,争取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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