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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7 14:03 来源: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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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切实做好应急管理信息公开,持续加大政策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重点公开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相关情况。报请省政府公开发布《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公开发布《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报汇编》等文件,切实提高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公开发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1件、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1件。公开35起省内外近期典型事故、发布9部警示教育片,按月公开省内历史上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坚持在重大节假日、生产旺季等重点时段,加大警示提醒力度。二是依法公开应急管理相关规划、许可、财务、人事等信息。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重大政策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14件,共收到意见建议5条,公开征求意见结果14件。厅门户网站共收到网民留言173条,其中公开答复5条,平均办结时限为3.17天。及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其中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从申请主体看,自然人提交申请22件;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10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不掌握5件,其他4件;从申请渠道看,通过网络申请18件、电话1件、政务公开办转办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规范主动公开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主动公开信息规定及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形成《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二是严格做好公开前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制定《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征集意见审查表》《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告公示发布审查表》,进一步规范厅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强化各层级全流程审核把关。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发布解读。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厅现行有效28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公开,对重点领域出台文件及时进行政策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厅政府门户网站管理。通过厅网站公开信息757篇、政务动态信息290件、在线访谈1期。二是创新新媒体宣传内容。在厅新媒体平台推送各类科普知识及安全常识1074篇(条)、编制播发预警预报和安全提示等文字信息、视频音频710余条,单条科普视频播放量达3265万、转发量28.9万、点赞量2.3万。打造“卫维安”安全宣传系列短视频,共拍摄25条。三是加强与中央、行业等媒体沟通,在中央、省主要媒体和行业媒体发稿100篇(条),邀请12家中央、行业和社会知名媒体赴我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媒体行”,发稿33篇。四是开展专项宣传。针对应急管理领域阶段重点工作宣传15个波次,其中制作群众自救常识及措施宣传片2部、短视频6条,指导各地电视台、新媒体平台和室外LED大屏播放10万余次;在省报、广播、电视和应急广播、“乡村大喇叭”及手机短信,持续播放推送安全提示。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落实台账,实施清单式管理、台账式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及时跟踪和掌握我省应急管理领域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8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5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2025年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应急管理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内设机构职责分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月27日

责任编辑:盛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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