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切实做好应急管理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应急管理核心业务与社会热点,持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一是通过厅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6条,重点涵盖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自然灾害救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急救援力量、煤矿安全监管、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等内容。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公开部门年度预决算、政府采购项目、人事等信息。二是充分利用省级以上媒体和国家行业媒体,积极宣传我省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举措,全年累计发稿193篇。三是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和汛期、防火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宣传44次;在新媒体平台累计制发推文980余条、视频690余条,单条最高点击达1330余万次。其中,原创“卫维安讲安全”安全科普短视频58期,应急管理部官方视频号等平台多次转载。四是答复网民咨询、建议、投诉等各类留言174条,其中,公开答复4条,平均办结时限5天。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件。从申请主体看,自然人提交申请38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3件;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11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2件、不掌握14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3件、下年继续办理6件;从申请渠道看,通过网络申请27件、信件邮寄申请10件、当面提交申请1件、其他部门转办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密审查专人负责,优化审查程序,确保各类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公开。二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内容审核、发布时效把控、舆情监测应对等全流程闭环管理,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三是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厅现行有效36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公开;重大政策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19件;对重点领域出台文件及时进行政策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执行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强化厅网站运维管理,全面优化栏目设置,合并10个子栏目,撤销相关冗余栏目并处理存量稿件,进一步提升群众查询搜索的便捷性。二是健全新媒体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账号安全风险;落实日常自查机制,依托第三方监测平台严密监测网站及新媒体矩阵稿件发布动态,切实防范风险。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公开发布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厅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政务网站及新媒体管理工作培训、政府信息公开依法答复工作专题讲座等,深化业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2025年,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力有序开展,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还需要细化完善。下步,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办理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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