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普查办在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上作经验介绍
10月17日,国务院普查办组织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第15次省级普查办主任暨技术组工作会议和第4次全国普查成果应用交流会,黑龙江省作为6个先进省份之一作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总结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交流普查成果应用情况,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灾害应急应对,以及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规划、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等方面作用。
会议指出,三年多来,各地各部门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紧紧围绕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应急响应与处置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合力推进普查工作,第一次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要素调查、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综合防治区划等全链条式普查,第一次探索推进致灾部门数据和承灾体部门数据有机融合,第一次在统一技术体系下开展风险调查、评估与区划工作,全面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丰硕成果。
会议强调,要全面总结普查工作,推动构建常态化普查评估体系,加快提升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做好普查成果发布和解读,积极推动普查成果服务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公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要进一步推动普查成果应用,加快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更好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上,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闫永军代表我省从突出组织领导到位、数据采集到位、质量管控到位高效开展调查,坚持一体化工作模式、一整套权重体系、一系列特色评估科学产出评估区划成果,聚焦三大方向推动成果延展应用三方面介绍了工作经验。国务院普查办主任郑国光对我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黑龙江省高位推动普查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普查工作作出批示,列入全省重点任务强力推进;全省上下迎难而上、积极推进,调查工作阶段克服天气等不利因素,全面快速、规范有序完成数据调查;打牢普查基础、加强能力建设,抽调高学历人才实体化运行省普查办,建立“一人分管一环节,一人对接一部门”工作机制,也为下一步常态化普查评估和综合防灾减灾打下了坚实工作基础;建立完善特色权重体系,优化专家团队技术力量,引入“可信度”参数,在完成规定任务基础上合理拓展地方特色评估成果;系统推进普查成果应用,制发普查成果应用指导意见,形成了一整套的普查成果应用案例。
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闫永军作交流发言,省普查领导小组评估与区划专家库带头人和相关同志参加会议。(编辑:孙莹莹 校对:闫玉瑞 审核:范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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