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工作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
黑应急规〔2023〕2号
各市(地)应急管理局:
现将《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工作指导手册(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质量。
附件: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工作指导手册(试行)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工作指导手册(试行)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省应急管理厅编制了《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工作指导手册(试行)》。本手册适用于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以及从事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考试管理工作。
一、考试申请
(一)培训合格人员申请。
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完成规定培训学时后,经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培训机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相应考试点向市级考试机构(市级应急管理局或考试分中心)申请考试。
1.申请人直接申请考试。申请人应向考试点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复印件,填写学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2)。
2.委托培训机构申请考试。申请人委托培训机构通过黑龙江省安全培训和考试管理系统提交相应考试申请材料。
(二)特种作业免培学员申请。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申请人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可以直接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试点向市级考试机构申请考试,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免培考试登记表(附件3)。
申请人要对提交材料和学员情况登记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申报考试计划
考试点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梳理汇总,并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级考试机构提交考试计划(附件4、5),考试计划内容主要包括理论和实操考场及考试时间(拟考试时间应在申请人初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
三、考试计划审核
市级考试机构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考试点提交的考试计划及申请人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考试点并一次性告知补正;符合要求的,应同意考试计划,并根据考试需求选派监考员和考评员(每个理论考场至少2名监考员,每个实操考场至少1名监考员、1名考评员)组织开展相应考试。
四、考前准备
考试计划通过后,考试点通知申请人按时参加考试,考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检查考场消防设施、身份查验设备、理论和实操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2.考试前30分钟,应在全省安全生产考试工作群内向省考试中心报备考试,并确认考场视频巡考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组织考生在候考区等待考试,并将考试相关学习资料、手机等电子设备或通讯器材存放指定位置。
五、考试过程管理
(一)身份验证。考试前30分钟,监考员本人进行身份认证,监考员应与系统内考试计划选定的监考员一致。监考员登录考试系统后,考务人员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由监考员负责考生的身份信息验证,验证不予通过的,严禁参加考试;验证予以通过的,考务人员根据系统随机分配考位,引导考生对号入座准备考试。
(二)宣布考纪。考试前10分钟,监考员宣读或播放音频《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黑应急规〔2021〕6号)中考生违纪行为认定与处理的相关规定内容。
(三)登录考试。考生登录考试系统进行考生相关信息认证,核对无误后开始考试。
(四)考试规则。理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开始后迟到15分钟考生严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提交试卷。实操考试时间按照《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试行)汇编》执行。考生在提交试卷或完成实操考试后,应在考务人员引导下对本人成绩进行确认并签字,有序离开考场。
(五)严格监考。监考员佩带统一制发的工作证件组织开展考试,发现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做好考场相关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报告考试机构。
六、成绩上报
(一)理论考试。考试系统自动完成考试评分和成绩上报。
(二)实操考试。实操考试结束后,考评员将《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实操考试成绩确认单》(附件9)报送监考员,经监考员审核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实操成绩录入考试系统。
考生考试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按照规定颁发相应证书。
七、资料归档
(一)考试申请资料。
应保存考生填报的学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2、3)。
(二)理论考试资料。
应保存《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理论考试情况登记表》(附件6),《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理论考试成绩确认单》(附件7),理论考试录像(录像显示时间应与当日考试时间一致)。
(三)实操考试资料。
应保存《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实操考试情况登记表》(附件8),《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实操考试成绩确认单》(附件9),实操考试录像(录像显示时间应与当日考试时间一致)。
考试点应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试申请、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资料(附件中需考生、监考员、考评员签字的必须本人签字)整理完毕存档。
附件: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登记表
2.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登记表
3.特种作业人员免培考试登记表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试计划
5.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计划表
6.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理论考试情况登记表
7.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理论考试成绩确认单
8.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实操考试情况登记表
9.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实操考试成绩确认单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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